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組委會文件

全華青組〔20××〕××號

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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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要求,弘揚中國傳統文化,增進漢語在國際交流中的應用和傳播,不斷提高海外中國學生在科學與文化、藝術與現代科學技術等方面的水平和應用能力,為在海外生活學習的中國中小學生提供一個學習、交流、展示的平臺,規範“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的組織實施,保障參賽者合法權益,維護競賽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活動名稱為“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由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組委會”)主辦並負責組織實施,自2027年起每年舉辦一次,2027年暑假為首屆。

第三條 本活動是面向全球華人青少年及對中國文化感興趣的國際青少年學生的綜合性競賽活動,涵蓋科學與文化、藝術與體育、現代與科技三大領域,旨在打造全球華人青少年課外活動的品牌盛事。

第四條 本活動宗旨:弘揚中國傳統文化,增進漢語的應用、交流和提高,提高青少年和中小學生的科學素養,展示中國學生好學、勤奮、睿智和合作的精神;為全球華人青少年和廣大中小學生提供一個學習、交流、展示的平臺,增進海外華裔青少年對中華優秀文化的認同感與歸屬感,促進中華文化在國際間的傳播與交流。

第五條 本活動官方語言為中文,競賽所有試題一律採用中文簡體或中文繁體。

第六條 本活動每年舉辦一次。首屆活動擬於2027年7月至8月舉辦。具體報名、初賽、決賽及頒獎時間以組委會正式通知為準。

第七條 本活動舉辦地點根據國際形勢和各國家(地區)實際情況,由組委會綜合評估後確定。首屆活動擬設在希臘雅典(以組委會正式通知為準)。組委會將為每一名參賽學生、指導教師和家長髮出邀請函,並協助辦理各參賽國家(地區)赴舉辦地的簽證事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本活動由××主辦,××承辦。設立“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組織委員會”(組委會),全面負責活動的組織領導與實施。

第九條 組委會設名譽主任、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執行副秘書長及委員若干名,下設秘書處,負責活動日常事務。組委會組成人員名單另文公佈。

第十條 秘書處下設命題組、評審裁判組、宣傳組、報名與資格審核組、會務接待組、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財務組等工作機構,分工負責、協同推進。

第十一條 各工作機構職責如下:

(一)命題組:負責各項目初賽、複賽試題的命制、審核與保密管理;

(二)評審裁判組:負責評審委員會、裁判員的遴選與培訓,組織實施評審與執裁,處理競賽爭議;

(三)宣傳組:負責活動宣傳推廣、官網與新媒體運營、宣傳片製作與投放;

(四)報名與資格審核組:負責報名系統建設、報名信息審核、參賽資格認定;

(五)會務接待組:負責賽事場地、住宿、交通、餐飲及嘉賓接待;

(六)後勤保障組:負責物資、器材、技術支持與現場保障;

(七)安全保衛組:負責活動現場安全、醫療救護、應急處置;

(八)財務組:負責經費預算、收支管理與財務監督。

第三章 參賽資格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一)所有在海外學習的中小學生(含具有海外護照和獲得居留的所有學生);

(二)外國國籍但對中文感興趣的外國籍中小學生;

(三)在中國大陸學習的學生。

第十三條 所有年齡在20歲以內的在校和非在校中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學段按照年齡劃分,不按照實際上學年級計算,年齡計算方式為:出生日期至參賽年度9月1日。

第十四條 首屆活動(2027年)學段劃分如下:

表1 首屆活動(2027年)學段劃分表

注:各學段出生日期區間以2027年9月1日為基準測算,具體以組委會核定為準。

第十五條 參賽學生可以個人、團體(學校、機構、社團等)兩種形式報名;團體由1名指導教師負責統一組織。境外團體可通過委託代理機構統一報名。

第十六條 報名信息由組委會報名與資格審核組統一審核。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參賽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取得成績的,取消相應成績與獎項。

第四章 項目設置

第十七條 本活動設置“科學與文化”“藝術與體育”“現代與科技”三大類項目(大項),下設若干小項,具體如下:

表2 首屆活動項目設置及學段對照表

注:表中“√”表示該學段可報名參加該小項;項目設置可根據報名與場地情況適當調整,最終以組委會通知為準。

第十八條 為鼓勵更多學生參與,各項目設置A、B兩個難度等級,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難度等級,組委會分別設置獎項。

第十九條 每名參賽學生最多可報名參加三個單項。凡在三大類項目中均有參賽記錄的學生,按總成績之和參與“全能獎”評選。

第五章 競賽規則

第二十條 所有項目均設置初賽和複賽兩個階段。初賽成績按40%、複賽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名次以總成績排序確定。

第二十一條 初賽以書面考試為主,全部為客觀題,考試內容為該小項應具備的基礎知識,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第二十二條 複賽為各小項的特色內容,根據項目確定,滿分100分。其中中文、數學、物理、化學、程序設計等小項的複賽採用主觀題(含論述、解答、作品等)形式。各小項具體的競賽要求與安排,詳見《參賽項目明細說明》,由組委會另行印發。

第二十三條 創客項目(基於開源硬件的智能製作)面向小學組(四年級及以上)、初中組、普通高中組(含中職)學生,採用現場製作與交流展示方式:

(一)競賽方式: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使用組委會提供的器材,通過電腦編程、硬件搭建、三維造型設計等方式,創作體現多學科綜合應用和創客文化的智能實物作品,並進行現場展示與交流;

(二)活動流程:現場培訓、現場結隊與公佈任務、現場創作、現場展示與交流;

(三)評比指標:從思想性與規範性、創新性、藝術性、技術性、團隊展示與協作五個方面綜合評定;

(四)參賽要求:以市(賽區)為單位報名,每市小學、初中、高中組(含中職)各限報4人,每位參賽學生限報1名指導教師;所需設備、場地及相關器材由組委會統一提供。

第二十四條 機器人、人工智能等科技類小項參照全國性青少年科技競賽通用規則執行:

(一)參賽組別:分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每支隊伍2—3人,指導教師1名(可空缺);每人限報1個相關賽項;

(二)競賽器材:參賽器材須符合組委會公佈的規格要求(如機器人尺寸、控制器、傳感器、電機、電源等),不得使用違規輔助材料;

(三)競賽流程:報名、選拔賽、決賽,決賽現場評定一、二、三等獎;

(四)計分與排名:按現場成績與用時綜合計分,成績高者排名靠前;成績相同按用時少者優先。

具體賽項規則以《參賽項目明細說明》及各賽項規則為準。

第二十五條 參賽學生須遵守競賽紀律,服從組委會與裁判管理。凡在競賽中有抄襲、作弊、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或干擾競賽秩序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單項成績、取消參賽資格、取消獲獎資格等處理;涉嫌違法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六章 評審與裁判

第二十六條 組委會設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各項目複賽(決賽)的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組委會從相關領域專家中遴選聘任。

第二十七條 各項目裁判員、評委由組委會統一遴選、培訓後執裁(評審)。裁判員、評委應具備相應專業能力和執裁(評審)經驗,熟悉本活動競賽規則。

第二十八條 評審與執裁實行迴避制度。與參賽學生、參賽團體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人員,應當迴避。

第二十九條 命題、評審、執裁全過程實行保密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洩露試題、評審意見等涉密信息。

第七章 獎項設置

第三十條 各項目按A、B兩個難度等級分別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獎,頒發獲獎證書。獲獎比例根據各項目參賽人數情況確定。

第三十一條 根據參賽報名情況設置團體獎。對以單位為參賽主體的團體,以其所有項目獲得的總分排序,設立團體一、二、三等獎。

第三十二條 根據組織工作情況,對積極參與並組織參加本活動的團體和個人設置組織工作先進個人、先進單位獎。

第三十三條 對在三大類項目中均參賽的學生,按其總成績之和排序,設置全能獎,表彰綜合素養突出的學生。

第三十四條 對指導學生在決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指導教師,授予“優秀指導教師獎”。

第八章 報名與組織

第三十五條 組委會鼓勵所有團體、學校和符合條件的學生自願報名參加。根據場地情況和比賽規模限制,在學段和項目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後,組委會可能提前截止報名。

第三十六條 報名、繳費等事項一律通過本活動官方網站線上辦理。官方網站:www.××(以組委會通知為準)。

第三十七條 參賽學生需填寫《參賽個人報名表》或《參賽團體報名表》,按要求提交護照(或居留證明)、證件照等材料;境外團體可通過《委託代理機構報名表》由代理機構統一辦理;有意擔任評審或裁判的人員可填寫《評委裁判報名表》。相關表格樣式由組委會統一發布。

第三十八條 首屆活動報名時間擬為2027年3月至4月(以組委會正式通知為準)。

第三十九條 首屆活動按照“籌備啟動—組織報名—初賽(線上/分賽區)—決賽(現場)—頒獎總結”的流程組織實施,日程安排如下:

表3 首屆活動日程安排表

注:以上時間為計劃安排,具體以組委會正式通知為準。

第四十條 參賽報名費標準由組委會另行公佈,按規定收取並用於競賽組織支出。

第九章 申訴與仲裁

第四十一條 參賽學生、指導教師或參賽團體對競賽成績、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組委會提出書面申訴。具體申訴時限、程序與要求由組委會另行規定。

第四十二條 組委會設立仲裁機構,負責受理並處理申訴事項。仲裁機構作出的處理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十章 經費保障

第四十三條 本活動經費來源包括:主辦及承辦單位投入、社會及企業贊助、參賽報名費(標準另行公佈)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四條 經費主要用於賽事組織、場地設備、評審專家、命題保密、宣傳推廣、證書獎盃、安全保險及會務保障等支出。

第四十五條 組委會設財務組,實行收支兩條線、專款專用,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公開財務收支情況,接受監督。

第十一章 安全保障與應急

第四十六條 組委會制定並落實賽事安保方案,配備專職安保人員,維護賽場秩序;統籌安排參賽師生住宿、交通與餐飲,嚴格落實食品衛生與消防安全要求;為參賽人員購買相應保險,配備醫療急救力量與綠色通道。

第四十七條 組委會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善後處理流程;遇突發情況及時啟動預案,確保人員安全與賽事平穩。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組委會負責製作活動官方宣傳片(擬用主題《華彩新世代》),通過官方網站與官方社交媒體賬號(YouTube、Instagram、TikTok、微信等)以及海外華文媒體、中文學校、華裔社團、孔子學院等渠道宣傳推廣本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由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組委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組委會另行補充規定。組委會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活動相關安排進行調整的權利,調整事項以組委會正式通知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全球華人青少年競賽活動組委會

二〇二六年××月××日

附件:本活動配套文件清單

以下配套文件由組委會另行印發或在官方網站發佈:

附件1 參賽個人報名表

附件2 參賽團體報名表

附件3 委託代理機構報名表

附件4 評委裁判報名表

附件5 參賽項目明細說明

附件6 創客項目(基於開源硬件的智能製作)活動規則

附件7 各科技類賽項競賽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