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组委会文件
全华青组〔20××〕××号
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章程
目 录
(目录内容将在打开文档后自动更新,或按 F9 刷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要求,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增进汉语在国际交流中的应用和传播,不断提高海外中国学生在科学与文化、艺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水平和应用能力,为在海外生活学习的中国中小学生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规范“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的组织实施,保障参赛者合法权益,维护竞赛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活动名称为“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由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主办并负责组织实施,自2027年起每年举办一次,2027年暑假为首届。
第三条 本活动是面向全球华人青少年及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国际青少年学生的综合性竞赛活动,涵盖科学与文化、艺术与体育、现代与科技三大领域,旨在打造全球华人青少年课外活动的品牌盛事。
第四条 本活动宗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增进汉语的应用、交流和提高,提高青少年和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展示中国学生好学、勤奋、睿智和合作的精神;为全球华人青少年和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增进海外华裔青少年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促进中华文化在国际间的传播与交流。
第五条 本活动官方语言为中文,竞赛所有试题一律采用中文简体或中文繁体。
第六条 本活动每年举办一次。首届活动拟于2027年7月至8月举办。具体报名、初赛、决赛及颁奖时间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第七条 本活动举办地点根据国际形势和各国家(地区)实际情况,由组委会综合评估后确定。首届活动拟设在希腊雅典(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组委会将为每一名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家长发出邀请函,并协助办理各参赛国家(地区)赴举办地的签证事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活动由××主办,××承办。设立“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第九条 组委会设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执行副秘书长及委员若干名,下设秘书处,负责活动日常事务。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另文公布。
第十条 秘书处下设命题组、评审裁判组、宣传组、报名与资格审核组、会务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财务组等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第十一条 各工作机构职责如下:
(一)命题组:负责各项目初赛、复赛试题的命制、审核与保密管理;
(二)评审裁判组:负责评审委员会、裁判员的遴选与培训,组织实施评审与执裁,处理竞赛争议;
(三)宣传组:负责活动宣传推广、官网与新媒体运营、宣传片制作与投放;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组:负责报名系统建设、报名信息审核、参赛资格认定;
(五)会务接待组:负责赛事场地、住宿、交通、餐饮及嘉宾接待;
(六)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器材、技术支持与现场保障;
(七)安全保卫组:负责活动现场安全、医疗救护、应急处置;
(八)财务组:负责经费预算、收支管理与财务监督。
第三章 参赛资格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一)所有在海外学习的中小学生(含具有海外护照和获得居留的所有学生);
(二)外国国籍但对中文感兴趣的外国籍中小学生;
(三)在中国大陆学习的学生。
第十三条 所有年龄在20岁以内的在校和非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段按照年龄划分,不按照实际上学年级计算,年龄计算方式为:出生日期至参赛年度9月1日。
第十四条 首届活动(2027年)学段划分如下:
表1 首届活动(2027年)学段划分表
注:各学段出生日期区间以2027年9月1日为基准测算,具体以组委会核定为准。
第十五条 参赛学生可以个人、团体(学校、机构、社团等)两种形式报名;团体由1名指导教师负责统一组织。境外团体可通过委托代理机构统一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信息由组委会报名与资格审核组统一审核。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取得成绩的,取消相应成绩与奖项。
第四章 项目设置
第十七条 本活动设置“科学与文化”“艺术与体育”“现代与科技”三大类项目(大项),下设若干小项,具体如下:
表2 首届活动项目设置及学段对照表
注:表中“√”表示该学段可报名参加该小项;项目设置可根据报名与场地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为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各项目设置A、B两个难度等级,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难度等级,组委会分别设置奖项。
第十九条 每名参赛学生最多可报名参加三个单项。凡在三大类项目中均有参赛记录的学生,按总成绩之和参与“全能奖”评选。
第五章 竞赛规则
第二十条 所有项目均设置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初赛成绩按40%、复赛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名次以总成绩排序确定。
第二十一条 初赛以书面考试为主,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该小项应具备的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第二十二条 复赛为各小项的特色内容,根据项目确定,满分100分。其中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程序设计等小项的复赛采用主观题(含论述、解答、作品等)形式。各小项具体的竞赛要求与安排,详见《参赛项目明细说明》,由组委会另行印发。
第二十三条 创客项目(基于开源硬件的智能制作)面向小学组(四年级及以上)、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含中职)学生,采用现场制作与交流展示方式:
(一)竞赛方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器材,通过电脑编程、硬件搭建、三维造型设计等方式,创作体现多学科综合应用和创客文化的智能实物作品,并进行现场展示与交流;
(二)活动流程:现场培训、现场结队与公布任务、现场创作、现场展示与交流;
(三)评比指标:从思想性与规范性、创新性、艺术性、技术性、团队展示与协作五个方面综合评定;
(四)参赛要求:以市(赛区)为单位报名,每市小学、初中、高中组(含中职)各限报4人,每位参赛学生限报1名指导教师;所需设备、场地及相关器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第二十四条 机器人、人工智能等科技类小项参照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通用规则执行:
(一)参赛组别: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支队伍2—3人,指导教师1名(可空缺);每人限报1个相关赛项;
(二)竞赛器材:参赛器材须符合组委会公布的规格要求(如机器人尺寸、控制器、传感器、电机、电源等),不得使用违规辅助材料;
(三)竞赛流程:报名、选拔赛、决赛,决赛现场评定一、二、三等奖;
(四)计分与排名:按现场成绩与用时综合计分,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成绩相同按用时少者优先。
具体赛项规则以《参赛项目明细说明》及各赛项规则为准。
第二十五条 参赛学生须遵守竞赛纪律,服从组委会与裁判管理。凡在竞赛中有抄袭、作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干扰竞赛秩序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单项成绩、取消参赛资格、取消获奖资格等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评审与裁判
第二十六条 组委会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各项目复赛(决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从相关领域专家中遴选聘任。
第二十七条 各项目裁判员、评委由组委会统一遴选、培训后执裁(评审)。裁判员、评委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执裁(评审)经验,熟悉本活动竞赛规则。
第二十八条 评审与执裁实行回避制度。与参赛学生、参赛团体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命题、评审、执裁全过程实行保密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试题、评审意见等涉密信息。
第七章 奖项设置
第三十条 各项目按A、B两个难度等级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比例根据各项目参赛人数情况确定。
第三十一条 根据参赛报名情况设置团体奖。对以单位为参赛主体的团体,以其所有项目获得的总分排序,设立团体一、二、三等奖。
第三十二条 根据组织工作情况,对积极参与并组织参加本活动的团体和个人设置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奖。
第三十三条 对在三大类项目中均参赛的学生,按其总成绩之和排序,设置全能奖,表彰综合素养突出的学生。
第三十四条 对指导学生在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第八章 报名与组织
第三十五条 组委会鼓励所有团体、学校和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根据场地情况和比赛规模限制,在学段和项目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组委会可能提前截止报名。
第三十六条 报名、缴费等事项一律通过本活动官方网站线上办理。官方网站:www.××(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第三十七条 参赛学生需填写《参赛个人报名表》或《参赛团体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护照(或居留证明)、证件照等材料;境外团体可通过《委托代理机构报名表》由代理机构统一办理;有意担任评审或裁判的人员可填写《评委裁判报名表》。相关表格样式由组委会统一发布。
第三十八条 首届活动报名时间拟为2027年3月至4月(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十九条 首届活动按照“筹备启动—组织报名—初赛(线上/分赛区)—决赛(现场)—颁奖总结”的流程组织实施,日程安排如下:
表3 首届活动日程安排表
注:以上时间为计划安排,具体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第四十条 参赛报名费标准由组委会另行公布,按规定收取并用于竞赛组织支出。
第九章 申诉与仲裁
第四十一条 参赛学生、指导教师或参赛团体对竞赛成绩、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具体申诉时限、程序与要求由组委会另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组委会设立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并处理申诉事项。仲裁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十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三条 本活动经费来源包括:主办及承办单位投入、社会及企业赞助、参赛报名费(标准另行公布)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四条 经费主要用于赛事组织、场地设备、评审专家、命题保密、宣传推广、证书奖杯、安全保险及会务保障等支出。
第四十五条 组委会设财务组,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一章 安全保障与应急
第四十六条 组委会制定并落实赛事安保方案,配备专职安保人员,维护赛场秩序;统筹安排参赛师生住宿、交通与餐饮,严格落实食品卫生与消防安全要求;为参赛人员购买相应保险,配备医疗急救力量与绿色通道。
第四十七条 组委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善后处理流程;遇突发情况及时启动预案,确保人员安全与赛事平稳。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组委会负责制作活动官方宣传片(拟用主题《华彩新世代》),通过官方网站与官方社交媒体账号(YouTube、Instagram、TikTok、微信等)以及海外华文媒体、中文学校、华裔社团、孔子学院等渠道宣传推广本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补充规定。组委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活动相关安排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事项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球华人青少年竞赛活动组委会
二〇二六年××月××日
附件:本活动配套文件清单
以下配套文件由组委会另行印发或在官方网站发布:
附件1 参赛个人报名表
附件2 参赛团体报名表
附件3 委托代理机构报名表
附件4 评委裁判报名表
附件5 参赛项目明细说明
附件6 创客项目(基于开源硬件的智能制作)活动规则
附件7 各科技类赛项竞赛规则